全面开展污染防治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县制定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近日我县制定台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18%以上;PM2.5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92天,比率达到8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力争实现更好目标;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完成各项既定目标,方案主要从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划和要求。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执行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和排放标准。加快淘汰低端低效化工产能,彻底关停淘汰规模小、效益低、安全系数低、污染问题严重的和处于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化工生产企业。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电解铝、铸造、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高污染、高能耗产能。加大建材等产能压减力度,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现有各类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力争到2020年,全县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推进《射阳县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要求,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县城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加大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2019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全部关停整合。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并举,调整优化开发布局。抓好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以上。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编制实施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和项目储备库,突出抓好35千伏以上项目和小城镇、中心村项目。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减少公路运输比例,大幅提升铁路、水路运输比例。推进煤炭、建材、矿石等运输“转公为铁”“转公为水”。2020年底前中长途货车空驶率下降到35%以下。
制定并落实建成区重型车辆绕城方案,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等,严控重型车辆进城,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开展餐厨废弃物运输车辆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车辆,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运输车辆力度;加强专业化车辆的监管,确保密闭化运输,不泄漏、洒落。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依据全县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加大船舶更新升级改造和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禁止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对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完善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强化油品储运销管理,定期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查处油品质量超标现象,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违法行为,扩大禁用区域范围,提高管控要求。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改造和农业机械改造,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2019年底前,调整扩大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等清洁能源。
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实施重大专项行动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进一步完善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推进码头、堆场扬尘污染控制,严格实施《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降尘考核,县城建成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6吨/月·平方公里。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源氨、餐饮油烟、烟花爆竹污染排放控制。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60%。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2019年年底前,完成建成区餐饮油烟单位治理。推进烟花爆竹污染防治,2019年年底前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在城市主城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制定实施射阳县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扩大和细化应急管控项目名单。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2019年6月底前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深化VOCs治理专项行动,完善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与综合管理系统,2019年制定出台全县重点控制的VOCs名录和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2019年度前全部完成列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VOCs治理项目。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细化限产限排等应急管控清单,强化区域应急联动,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强化精准限停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对建材、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别化管理。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财政支出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倾斜,向环境整治任务重、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的镇区倾斜。强化专项资金统筹,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提标升级改造、VOCs污染治理、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全面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2019年底前实现镇区监测站点全覆盖。
加强工业园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统一“一园一档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加强固定污染源生产、治污、排污全过程信息自动采集、分析、预警能力,逐步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控覆盖面。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确保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加快建设遥感监测系统。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研究成立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加强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监管,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完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
继续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和“分级评价、鼓励创优”的奖惩政策。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任务完成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加大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引导绿色生产。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环境监督。
(魏列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