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美化高清新港城 全力提升服务新标杆———县城管局局长、党委书记张斌答社会公众提问
今年以来,县城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县党代会、人代会精神,以建设高清临港新城区为目标,以解决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为导向,坚持高目标定位、高水平管理、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服务,努力打造环境清洁、秩序清爽、灯光清晰、政务清明的沿海魅力新港城。
问:今年2月5日开始的全县各系统观摩城市亮化的活动,极大提升我县城市夜间亮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对城市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请问你们是如何做好相关工作的?
答:近三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夜景工程建设纳入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惠民利民的主要工作来抓,采用多元化投资模式,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夜景亮化建设。围绕打造县城“一个半小时都市圈”,重点实施了幸福大道沿街楼宇亮化、朝阳街时光隧道、千鹤湖市民公园亮化及“文化+文明”为主题的特色灯箱工程,对步行街、滨湖公园、幸福大道以及振阳桥等节点进行亮化提升,以动态、立体、三维等亮化风格,努力打造亮化特色,有力地提升了射阳县城夜景形象,亮化工作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省、市领导及海内外客商对射阳这座有爱的小城印象赞赏有加,夜景亮化已成为射阳独具特色的城市品牌。
问:目前校园安全环境引起了社会上高度重视,请介绍一下你们是如何整治校园周边摊点的?
答:学校周边一直是我们管理的重点,我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学校周边进行集中整治和专人定点管理,但是由于一些商贩受利益的驱使,经常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从事占道经营活动,造成了上学、放学期间交通堵塞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在县城各中小学周边扎实开展“城管护学行动”,一是规范学校周边经营秩序,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无证经营的饮食流动摊点、杂货摊点等。二是整顿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最大限度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中小学周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进行整治。三是加大巡查整治力度,查处校园周边区域的乱摆乱占、乱贴乱画等行为。四是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搞好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工作,清理卫生死角,根治“脏、乱、差”问题。五是针对早、中、晚,无证商贩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现象,打破常规的执法作息时间,采取守点、巡线、集中整治等措施,积极将护学行动落到实处。
问:夏季即将来临,县城内经常出现有卡车载水果去闹市区、主要道路交叉口进行摆摊叫卖。严重影响道路的交通安全,请问你们是怎样管理的,有没有具体措施?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我们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针对这些利用卡车作盛装器具,在道路交叉口摆摊设点的现象进行集中联合整治,同时考虑到业主实际情况,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在一些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方设立摊位群点,解决当事人的生活收入来源问题,目前,这一现象已取得了明显效果。
问:我是普通的市民,我发现街面有许多早餐点,方便了早早出行的市民,同时,有些早餐点过了早餐时间,仍迟迟不能撤摊,直接影响道路的交通安全,请问城管局对此做了哪些管理呢?
答:县城的户外临时经营属我局的管理的范围。对于这些早餐点,我们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定位、定时管理,让他们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指定地点经营,并要求上午9点前一律撤摊,对迟迟不收摊的采取扣分、罚款等手段,扣到一定分值的早餐点将被取消经营资格。
问:农贸市场周边是市容秩序问题的多发、高发区域,因为城区的农贸市场一般位于居民小区周边、主干道两侧,周边商铺集中,人流量大,极易成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多发区域。城管部门是如何加强此类区域的管控工作的?
答:我局城管执法大队立足辖区实际,通过合理引导、强化监管、集中整治等举措,切实维护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为群众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人居环境。一是合理引导,服务为先。菜场周边的环境秩序问题反复性较大,矛盾较为突出,在日常管理中,大力推行“721”工作法,要求70%的问题通过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通过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通过执法手段解决,城管队员本着“理性、文明、规范”的执法管理理念,采取宣传提醒、教育劝导为先,通过发放友情提示,组织文明劝导活动等,钝化执法管理矛盾。二是加强监管,避免空挡。针对菜场周边流动摊贩数量多,占道行为易发的情况,我们在城区主要菜场周边都安排了执法人员定点定岗,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教育。同时各中队加大管理力度,抽调人员进行轮流不间断监管,突出早晚高峰时段的巡查管理,制止占道经营,疏导车辆停放。三是集中整治,破解顽疾。结合菜场周边的实际情况,城管执法大队有针对性地制订集中整治方案,根据管理实际情况,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以高压整治手段压降占道行为的发生,促使店家配合管理。今年以来,我们分别针对龙海浴城、中联公寓周边占道经营等问题实施多轮次集中整治,环境秩序大为改观。
问:张局长您好,我是做水果销售生意的,听说上店牌要审批,想问下需要哪些手续?
答:店招店牌是否规范标准,不仅体现城市的品位和内涵,还彰显着城市的文明程度。因此,店招店牌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设置。办理店牌设置许可手续主要要准备以下材料:一是申报单位(人)报告;二是设置招牌彩色实景效果图;三是营业执照副本(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四是从事特种行业有关部门的审批材料;五是授权委托或合同(协议)书;六是设置场所产权单位同意设置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此外,霓虹灯制作的店牌还需要提供制作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保修协议。材料齐全后,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城管局窗口直接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施工通知单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验收合格发放设置许可证。
问:城区主干道两侧个别商家招揽顾客的喇叭太响、噪音太大,你们管不管?
答:针对各商家喇叭太响的问题,我们从维护市容秩序的角度,要求路段管理人员上门进行宣传说服、教育劝阻,尽量让商家降低喇叭音量,并进行跟踪管理。由于我们没有噪音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对于情况复杂的生产噪音问题,就必须由专业技术鉴定部门如环保部门进行噪音分贝鉴定,并按环保部门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立案查处。
问:我是在外务工的射阳人,今年清明回家的时候发现射阳的县城干净整洁,所以我想为射阳的城管点个赞。
答: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卫事业,在环卫工作方面也是逐年加大投入,逐步完善环卫配套设施,切实保障环卫工人福利待遇。去年就3次为环卫工人增资,环卫编外用工月工资已达2000元以上,“五险一金”全部到位,使一线环卫工人都能安心环卫事业。今年以来,我们坚持环卫服务精细化,全力实施“1234”保洁机制。清理垃圾落地滞留时间不超过1分钟,以最快速度清理漂浮物,打造高效环卫;河道漂浮物滞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确保河面清洁、河水清澈;桶内垃圾清运不超过3小时,做到不让一只垃圾桶满溢,确保卫生容器干净整洁;机械清扫做到4小时一台班,建立4小时一回扫的机制,歇人不歇机,提升保洁效率。在此感谢你的关心,我们也希望更多的市民朋友关心、支持环卫事业,共同把我们的家园打扮得更加整洁,更加靓丽。
问:前段时间我们在奥林春天小区看到了一台智能垃圾分类设备,感到十分新鲜,我想问问这台垃圾分类设备如何使用的,有什么特点?
答:首先非常感谢您关注我们城管工作。目前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在奥林春天和东都天润两家小区进行试点实验,物业为每户设置专有的积分账户,并发放“二维码”积分卡,居民通过使用“二维码”智能卡扫描,每月可领取2卷可降解垃圾袋,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投放,同时在智能垃圾分类箱外侧设置积分公示牌,确保积分公开透明。该套智能垃圾分类系统具有自动称重的功能,居民投放后会收到一条积分信息,提示本次投递的可回收物品种类、重量和相应累积的积分额,积分额度可以在小区门口的超市处兑换购物券换取物品。特色做法一是与废品收购站签订回收协议,以高于市场价的方式进行回收,居民在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后可以享受高价回收废品的优惠。二是与小区超市签订合作协议,居民的积分可直接兑换超市购物券,购买超市货物;三是定期开展有害垃圾的专项回收工作,对温度计、废旧电池、日光灯管等有毒有害垃圾进行集中回收,普及有害垃圾知识,让居民得到实惠,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的积极性。
问:最近我们小区新建了一个垃圾分类棚,布置了分类垃圾箱和宣传标语,我想了解下垃圾分类是怎样的工作,目前开展的情况如何,和我们居民生活有什么关系?
答:垃圾分类是把有害的、有用的,以及无害但无用的东西分离开来。有用的垃圾非常多,可以回收后再利用,通过这样的方式做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这样既能变废为宝,又能保护环境。对垃圾分类处置,主要采取“三分、三变、三到位”的基本思路(即三分: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三变:变被动为主动,变废物为宝物,变短板为样板;三到位:宣传到位、设施到位、服务到位)。我局把垃圾分类工作一直作为工作重点,强抓实施、全力推进。去年我们县的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市内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今年仍将继续加大推广宣传力度,按照高档小区智能化、一般小区简易化的思路,目前已经有10个小区、大部分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布放了垃圾分类设备,县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已达45%以上。也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更参与到这项工作中,垃圾分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更多的居民小区、学校、机关单位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并对生活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在今年年底要把县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使我县生活垃圾处置工作进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时代。
问:我家住在沿河路钢材市场附近,这条路没有安装路灯,行人、车辆出行存在安全隐患,请问局长我们这边何时能安装路灯?
答:根据县城区亮化全覆盖的总体要求,2018年我们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后街背巷进行全面查漏补缺,你所提出的位置已在2018年城建重点亮化工程中列项,目前已进入评审阶段,预计8月下旬可以通亮。
问:县城区路灯照明、景观亮化开关时间有什么规定?
答:路灯照明、景观亮化开关时间根据季节、天气、路段、人流通行状况不同,合理科学调节,亮灯时间略有不同,目前县城区主次干道路灯照明开灯时间为18:30,关灯时间为凌晨2点,节能时间为22:30(幸福大道、阳光大道、机场南路1-3号箱、S329为亮一盏隔两盏模式,次日早晨5点关闭)。后街巷开灯时间为18:30,关灯时间为凌晨1点。景观亮化开灯时间为18:30,关灯时间为21:15(随季节变化进行调整)。学校周边路段,为方便学生出行安全,早晨还根据实际需要实时调整。
问:我是东苑小区居民,东苑小区内乱设摊点现象时好、时坏比较严重,不但影响小区内的行人和车辆的正常出行,而且影响东苑菜场经营户的生意,请问你们如何长效管理?
答:东苑小区内的乱设摊点,2017年确实有两段时间比较混乱,我局按排下属单位县城市场服务中心指派专业人员加强管理,城管执法大队予以配合,目前巳取得好很的效果。前段时间小区居民和物业给我局赠送旌旗。我们将要求市场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大队每天坚持不间断开展日常监督,防止死灰复燃,还居民一个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问:步行街在车辆通行及停放这些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首先,关于车辆的通行。因为步行街是我县繁华的商业区,行人比较多,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机动车辆的驶入容易给行人带来安全隐患,此外,作为供百姓步行购物的商业街,步行街的路面结构、承受力等因素也不宜机动车辆的行驶,所以步行街是不允许机动车辆驶入的。
其次,关于车辆的停放。这里的车辆主要指的是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步行街在主街、内街、广场均划了停车线、设置了停车区,专用于行人临时停放车辆,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秩序良好的购物环境,请大家在购物时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
问:我是步行街的商户。今年3月份的时候,我发现门市内屋顶及外墙空调有漏水的现象,请问是否应向步行街管理办公室反映?
答:步行街管理办公室对步行街的管理职能主要是对台阶以下街面的环境卫生、车辆停放、流动摊位及出店经营等秩序管理。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步行街管理办公室的职能范围,请联系物业管理部门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