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树牢“大财政”理念为全县“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问:财政国资工作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今年以来,我县财政国资工作的基本情况怎么样?
答:今年以来,我县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风险底线,深度推进财政国资改革,为全县“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财政管理方面,我们坚持开源节流,积极拓财增收,全力以赴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守底线,切实推动财政可持续健康运行。1—7月,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5亿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22亿元,其中民生支出45.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2%,今年安排涉企惠企奖补资金1.1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资国企监管方面,我们持续推动新一轮国企改革走深走实,纵深推进同质业态国企整合,大力支持县属国企市场化参与项目建设、投身县域产业发展。深入开展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切实推进资产资源盘活利用,持续优化配置推进资产利用再深化,努力提升资产综合效益。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规模达1849亿元,主业覆盖房地产、文旅、物流智慧、生活服务、农作物种植等行业。今年1—7月,县属国企实现营业收入61.91亿元,纳税2.69亿元。
问:党中央一再强调要“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我县财政部门在贯彻落实财政政策助推高质量发展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答:我们财政部门统筹运用财政专项资金、财政金融联动、稳投资促消费、政府采购扶持等政策工具,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落实落细各项存量及增量政策,优化资金扶持方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升激励扶持准度。今年以来,累计拨付科技创新专项资金0.37亿元,惠及企业200家。
二是深化财政金融协同发力。深化“政银企”合作,综合运用普惠金融、担保过桥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投放、精准服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截至7月末,运用信贷投放风险补偿机制,帮助241户(次)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投放11.64亿元,为278家企业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16.99亿元,为73家企业提供转贷资金2.68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
三是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进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拓宽中小企业发展机遇,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截至目前,共有46个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62个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报价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亿元,占比85.2%。
四是加力支持稳投资促消费。聚焦餐饮、文旅等领域安排专项资金发放通用消费券,聚焦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领域支持开展“以旧换新”提升等系列活动,充分释放多样化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市场持续回暖。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累计拨付5.6亿元,支持民生实事、重点工程等建设。安排325.5万元房地产八项政策补贴专项资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问:在财政收支紧平衡的大背景下,中央及省市县委反复强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同时要求加大民生投入、做到节用裕民。我县财政部门是如何统筹好“过紧日子”与“保障民生”的?
答:今年以来,我们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把牢支出关口,重点规范外包服务,强化财会监督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一是从严管控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提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取消非必要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将财力更多地向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倾斜。今年预算安排压减部门工作经费近800万元,清理政策到期专项资金2个,整合压减专项资金1500万元。
二是切实规范委托业务管理。我们组织开展了外包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查摆委托业务存在问题,督促镇(区)、部门将问题整改到位,指导镇(区)、部门对项目后续进行评估,压减和取消低效、无效项目,项目实施结束后不再实施的达347个、金额1.21亿元,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强化财会监督管理。聚焦高质量发展、防范债务风险、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对49个单位和项目开展财会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各单位日常支出数据实行全流程动态监控,提升预算管控的时效性和精准度,切实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推动预算管理从“事后监督”向“全程可控”转变。
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同时,坚持民生优先,将更多的财力用于保障民生,在投资于物的同时,更大力度投资于人。年初预算安排民生保障80.5亿元,确保民生支出始终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以上。
问:去年,中央发布了《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对3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目前这个政策已经全面实施,其申领标准以及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育儿补贴制度是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补贴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至其年满3周岁。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来说,育儿补贴按年度计算,每年每孩发放一次,每次发放金额为3600元,而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可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补贴金额。
申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线上申领,符合条件的父母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育儿补贴”小程序,或者下载“苏服办”APP,点击“育儿补贴申领”,根据要求进行申请即可。二是线下申领,可以前往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的镇(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咨询办理。
问:财政对到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有学费补偿,具体政策是什么?
答:到基层工作大学生学费补偿,全称是普通高校毕业生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政策。根据政策规定,凡是在我县基层单位就业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省内外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等的毕业生可以享受一次性学费补偿。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基层单位”是指:在我县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包括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镇卫生院、镇文化站等,但不包括区划调整后的合德镇和经济开发区这两个行政区域。
学费补偿的标准是:本专科生每学年最高补偿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补偿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举个例子,一个本科生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满3年的一次性最多可以得到32000元的学费补偿。
毕业生学费补偿一般是在每年的5到6月份申报办理,需要自己先到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上申请,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财政局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审批,学费补偿到时直接发放到补偿对象的银行账户。
问:镇江人现在在明达职业技术学院读书,准备报考明年的初级会计考试,现在都要求在系统上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这种情况归属地会计管理部门应该选择哪里?
答:去年,“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系统正式上线,要求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打算参加资格考试或有志从事会计工作的三类人员必须在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归属地就是平台上“信息采集归属地会计管理部门”这一栏目的填报。信息采集遵循属地原则,有正式工作单位、从事财会工作的,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暂时没有会计相关工作、仅持有会计职称证书或打算报考会计考试的,可以选择户籍地或常住地进行采集。
虽然户籍在镇江,但因为学校所在地在射阳,所以直接填选“射阳”就可以了。
在填选归属地时一定要慎重,因为一旦归属地填报错误,不仅审核容易被驳回,还会影响后续考试报名、继续教育登记等,建议提前一两个月完成信息采集。
问:财政对残疾人有生活补助,具体的申请标准是什么?
答:只要具有射阳户籍,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是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
二是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等重度残疾人,这里无固定收入指的是连续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的月平均值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是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县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特殊困难残疾人;
四是低保家庭外无业、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五是低保家庭外的成年(18—60周岁)无业、无固定收入的肢体三级残疾人。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可分类型按每人每月217.5元—87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详细情况可直接到县民政局或镇(区)便民服务中心咨询。
问:幼儿园大班有学费减免政策,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县财政对学前一年(大班)在园幼儿保育教育费实行减免政策,减免标准按办园性质分类执行:
一是公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按保育教育费实际收费标准予以全额减免,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
二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参照对应层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予以减免;民办园收费超出同层级公办园收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幼儿家长自行缴纳。
问:购买联合收割机怎么申请财政补贴?已经买了联合收割机的还能不能申请?
答:根据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联合收割机是包含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可以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不同型号补贴标准也不同,要根据我省对外公布的补贴标准进行补助。
这个补贴是“先买后补”原则,农户自主购买后,带着购机发票、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农业农村相关部门申请补贴,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一折(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购机人的银行账户。
如果需要了解这项政策更为详细的情况,可直接到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咨询。
问:想找代账公司做账,该怎么识别合作的代理记账机构是否正规合法?
答:正规代理记账机构必须取得财政部门核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证书是可以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查询到备案信息。
没有资质的工作室、个人,如果私下承接多家企业记账业务,属于违规开展代理记账,一旦选择无证代账,就会存在账目混乱、资料丢失、追责困难等风险,如果大家发现无资质机构违规从事代账业务,可以向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反馈,联系电话:89291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