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县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陈坤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答公众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2024年县税务局税费工作开展情况。
答:2024年,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税务系统聚焦“强基础,抓规范,激活力,争一流”工作思路,做出了改革发展的新业绩,交出了稳中有进的新答卷。
我们在凝心铸魂、知行合一中建强政治机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综合运用专题会商、督导调研、谈心谈话、述职评议等方式,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开展政治机关评估问效工作,全面落实“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创成1个省级“六好”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1个市“三八”红旗集体。
我们在扛牢主责、抓好主业中服务发展大局。坚守组织收入原则,充分发挥组织收入共担机制作用,2024年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17.82亿元,其中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19亿元,同比增长0.62%,增幅位列全市第四。深化落实“政策找人”机制,2024年办理减税降费14.96亿元。
我们在主动作为、创新有为中深化征管改革。做好数电票上线推广,提升征管质量,深入推进税费协同共治。不断强化征管基础管理,累计清欠8236.21万元。建立数据质量常态化维护制度,强化征期维稳保障,圆满完成2024年四个大征期运行保障工作。
我们在精准规范、防范风险中抓实税收监管。完善风险分级分类应对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加强风险应对任务统筹,完成各类风险应对任务3088户次,应对入库1.81亿元,总成效2.89亿元,实现历史新高。完成3批次30户风控核查复查任务。强化风险应对任务质量跟踪改进,开展税收大数据服务进机关进基层活动,发挥数据团队支持保障作用。
问:2025年的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是“税收·法治·公平”,县税务局组织开展了哪些税收宣传活动?
答:法治公平是最优的营商环境,是最好的税收支持。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确定为“税收·法治·公平”,就是要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依法诚信纳税自觉,构建良好税法遵从环境。4月1日,射阳县税务局与总局、省局同步举办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今年税收宣传月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引导合规经营”系列宣传辅导活动。制作合规经营、诚信纳税主题税收公益广告,开展合规经营专题宣传辅导。面向纳税人组织开展“开业第一课”,面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开展“执业每一课”培训辅导。针对走出去企业,持续推广“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品牌,引导“走出去”“引进来”企业依法纳税。开展“合规共画同心圆 一路同行促遵从”志愿服务系列活动,举办诚信纳税大讲堂。
二是开展“诚信纳税 法治同行”税收网络普法活动。做好《税收征收管理法》系列解读推广。开展“依法纳税大家谈”网络接龙,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普及税法知识要点,引导纳税人合规经营,弘扬诚信纳税理念。
三是开展“税企面对面”活动。通过座谈交流、走访调研、征纳互动等方式,宣讲税费政策和服务举措,开展纳税信用“A级路E起行”等宣传活动,邀请纳税人缴费人代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表、企业财务人员开展税企面对面活动,“沉浸式”体验税费服务。
四是开展税收普法宣传“五进”活动。组建宣传小队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学校“五进”活动。
问:县税务局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答:2024年以来,我们在服务为民、便企利民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征纳互动服务,组建征纳互动服务团队,提供高效的“办问协同”服务,2024年智能互动服务量达16237户次,人工互动服务量1597户次。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构建社保费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进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建设和实体化运行。推广“一企来办 苏税援”涉税专业服务平台,成交金额达411.19万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持续开展“春雨润苗”“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专项活动,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治理工作,强化后期修复及复评工作管理,全面融入社会信用体系。今年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是“数字化”办税再提升。全面推广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新增双轨登录、注销预检、代理业务登录等功能,97%的税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深化征纳互动团队化、专业化运营。其次是“便利化”服务再优化。扎实推进总局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和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着力构建一体化税费监管服务机制,提高办税服务厅运转效率,同时持续优化办税服务厅的功能配置,规范现金征缴,便利办税缴费特殊人群。最后是“跨区域”通办再发力。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托征纳互动完成全业务全国范围跨区域通办,积极探索“区块链+税务”等智能化、个性化税费服务,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促进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全程“网上办”。
问:面对新时代新使命,县税务局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按照县委紧扣“七个聚焦”,遵循“六个坚持”的发展路径,准备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答: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拓宽和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努力做好税收经济分析,摸清税源底子,强化组织收入保障,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射阳税务实践不懈奋斗。
今年我县确定的一般公共预算目标是增长3.22%,全县税务系统要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持聚财生财并举,倾力服务射阳经济社会发展。抓好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促进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稳步增长有机统一,从主观上积极努力、从客观上准确把握,尽力完成税费收入目标。强化落实责任共担机制,加强税费收入质量监控,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落实收入问题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全面弄清存量税源、新增税源,提升重点税源掌控能力,推动税费源建设纳入地方政府财源建设体系,严防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抓实税情分析研判。常态化分析经济税源结构性趋势性变化,紧盯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精准发力堵漏增收。持续深化“政策找人”,提高优惠政策信息推送和政策执行的精准度,反馈好、分析好、宣传好、展示好政策落实成效。深入研究壮大优势税源、盘活沉淀税源、培植新兴税源的有效路径,以更加精准的分析提供决策参考,以更多实质性成果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抓细税费政策落实。精准落实好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发展新质生产力等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引导纳税人运用“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建立事前辅导正确申报、事中比对差错更正、事后风险应对纠错的全过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抓优税收营商环境。坚持管服并重、管服一体,把引导合规经营贯穿税费服务和管理全过程。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深化与数据、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进一步为企业开办注销、不动产交易、交易破产等跨部门涉税业务办理减负增速。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等活动,落实好惠民利企服务举措。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推动实体办税、征纳互动等服务资源高效协同。依托精准提醒和征纳互动服务机制,优化纳税信用管理。推广“苏税援”涉税专业服务平台,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责任制,引导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自律管理。深化税费服务诉求与舆情信访联席机制,强化诉求源头治理。抓牢税务效能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巩固提升税收征管改革质效。深化社保费和非税领域改革,积极稳妥处置征缴矛盾,不断提升社保非税征管质量。加强风险应对质效监管,引导风险应对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开展出口退税宏观、微观数据分析,稳步加强平台经济等新兴税源的监管。加大土增税清算力度,有效提升清算质量。切实聚焦办税缴费高频事项和纳税人缴费人热点诉求,创新应用数智化手段,优化创新服务,推动税费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问:我们企业共有员工195人,其中在残联备过案的残疾人有2人,请问一下今年申报残保金时,残保金该怎么计算呢?
答:你单位适用于残保金分档减缴政策。根据人数计算,你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了1%但低于本市规定安置比例1.5%,残保金按照上年你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1.5%的差额人数和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上年你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其中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就按照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超过的话,就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来计征残保金。
问:2024年5月购买第2套住房,房屋面积为140平米,当时交了2%的税费,听说有新的税收减免政策,我想咨询一下能否退税?
答:去年年底,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加大了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将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具体来说就是,调整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对个人购买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这位女士,你购买的第二套住房面积140平方米,虽然符合政策,但是是在2024年5月份购买住房并申报契税的,当时新政策尚未发布,新政策于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已申报税款不符合退税政策。
问:我儿子是一名大学生,他在读书期间选择参军,学校保留了他的学籍,那还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吗?
答:依法服兵役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也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参军保留学籍期间仍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