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让每位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问:现在很多老人都会在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活动,请介绍一下我县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答:为缩短农村老人的“养老路程”,我县已建成277家村(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使得农村老人不进城也可享受便利的养老服务。村(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配备阅览、健身等多种功能,很多老人看完书之后都会讨论一下感受,充实了大脑、开阔了思想,生活更加有乐趣。全县286个村居有169家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1%,形成“县镇并行、覆盖城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
问:请介绍一下居家养老情况。
答:近年来,县民政局通过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计划、困难高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开展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为60周岁以上独居老年人安装一键呼叫装置、为部分社会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等举措,为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给予相应的照护支持。淋浴椅、扶手、智能马桶盖等为老人量身定制的“小设计”让老人们在洗澡、如厕时变得更加安全。居家上门服务也让高质量养老变得“触手可及”。针对全县老人多样化、多层次的需要,丰富服务菜单,更新服务内容,让老年人的更多需求得以满足,增加了他们晚年生活的幸福指数。
问:如何申请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答:申请居家上门服务需经由以下流程:凡符合《射阳县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自愿接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老人,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批、签订合同”的程序,申报确认:
(一)申请。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村(居)提出服务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写《射阳县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申请表》;
(二)受理。村(居)受理申请,调查初审后上报镇(区)民政办;
(三)审核。镇(区)民政办审核上报,县民政局委托评估组织(企业)对老年人生活能力进行评估;
(四)公示。村(居)将老年人的评估结果在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结果报镇(区)民政办;
(五)审批。镇(区)民政办汇总上报县民政局,进行审批备案;
(六)签订合同。老年人自行选择服务内容,与新华颐键云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合同。
由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前五类困难老人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居住状况、养老服务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购买居家机构养老服务、申请入驻养老机构、确定照护等级依据。
问:近年来,中央、省、市陆续出台文件,对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出新要求,我县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方面是如何贯彻落实的?
答:我县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射政办发〔2022〕60号),提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阶段性目标,即用2年左右时间建立完善救助制度体系,到2025年救助覆盖面有效拓宽,救助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相适应。明确包含建立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完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推进加强急难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在内的6项、22点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点任务,并从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能力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三个方面进行保障。
问:今年4月1日江苏颁布了新版《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有哪些方面的变化?
答:新版《办法》共25条。
扩大了公益性公墓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办法》将公益性公墓从之前限定在农村地区扩大到城市范围,规定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指以政府调控方式为逝者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设施。经营性公墓是指以市场调节方式为逝者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设施。对经营性公墓建设实行总量控制。
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办法》在多个条款中践行绿色殡葬文明新风,规定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超过零点五平方米,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超过零点八平方米。公益性公墓应当使用卧式墓碑。倡导经营性公墓使用卧式墓碑;经营性公墓使用竖式墓碑的,最高不得超出地面一米。新建公墓生态安葬区域占公墓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问:新《办法》在规范公墓运营和管理、祭扫服务等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规范公墓运营和管理。《办法》规定,公墓墓葬费实行分类定价管理。公益性公墓墓葬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经营性公墓墓葬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禁止炒买炒卖墓位,除为特殊人群预订墓位外,公墓单位应当凭死亡证明或者遗体火化证明提供墓位。在公墓内安葬骨灰,公墓单位应当与办理人签订骨灰安葬合同,明确墓葬费、管理费、墓位使用期限以及其他权利义务。墓位使用周期不超过二十年。
规范祭扫服务。《办法》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传统祭扫节日服务保障,做好卫生防疫、错峰限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祭祀用品管理等工作。公墓单位应当提供高效便捷的祭扫服务,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推广集体共祭、敬献鲜花、网上祭扫等祭扫方式。
问:民政部门在执行新版《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哪些方面?
答:全面修订原《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殡葬改革新要求、新方向的需要。实施过程中民政局将重点把握三个方面:
突出公益属性。根据经济、社会、人口发展情况,进一步细化公共财政保障与土地供给、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确保殡葬公共事业的要素投入。县民政部门及各镇(区)应当对公墓、骨灰堂、节地生态安葬地等殡葬设施的建设进行规划安排。编制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应当优先考虑公益性骨灰堂以及节地生态安葬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对经营性公墓建设进行总量控制。
推进绿色殡葬。近年来,全省一直积极引导群众接受绿色文明葬式葬法。新版《办法》也充分体现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方向和精神,对绿色殡葬活动全链条都作了一系列鼓励性的规定。下一步,省级层面将在推进绿色殡葬上重点落实“五大机制”:研究制定墓价形成机制,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立体墓穴,持续开展林草地与生态安葬地复合利用,落实散坟平迁减量机制,落实公墓和骨灰堂循环有效利用机制。
倡导文明新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办理安(放)葬活动应当遵循文明、节约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县镇两级民政部门还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殡、葬、祭相关礼仪规范指引,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推广集体共祭、敬献鲜花、网上祭扫等祭扫方式,鼓励公墓、骨灰堂等安葬地为居民提供代为祭扫服务。
问:困境儿童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困境儿童主要包括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在校大学生)、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在校大学生)、重残、重病儿童(在校大学生)、流浪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在校大学生)及其他需要帮助儿童。
补贴标准:目前射阳县机构养育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3000元;全县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300元,孤儿在校大学生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600元;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300元,父母监护缺失的在校大学生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600元;贫困家庭中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300元,贫困家庭中事实无人抚养的在校大学生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600元;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在校大学生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680元;重病重残的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300元,重病重残的在校大学生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450元;低保家庭和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150元,低保家庭和其他需要帮助的在校大学生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300元。
提标后,我县机构孤儿和重病重残儿童保障标准均列全省前列,全市首家将低保家庭内儿童纳入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首家提高困境大学生生活标准,全市唯一在校大学生实现每年年度资助。
问:我有一个叔叔,终身未娶,没有子女,也没有什么收入来源,听说可以申请特困救助,如何申请?
答:经户籍地镇人民政府(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都可申请成为特困人员。
保障及服务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2021年7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300元每人每月、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为1600元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标准由市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档确定(半护理120每人每月,全护理240每人每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服务)。镇人民政府(区管理委员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村居干部或党员签订四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职责。
申请办理程序: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区管理委员会)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履行相应的委托手续。
申请人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填写申请表,书面声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提供不能通过政府间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问:射阳80周岁以上就可以领到尊老金,如何申请这笔钱?每个月大概有多少?
答:尊老金是一项普惠性制度,从2011年3月1日起,我县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可申领尊老金。我县尊老金发放标准已提标两次,最新标准自2018年9月起实行,为全市最高,按月发放。80-89周岁老人:100元/月;90-99周岁老人:200元/月;100周岁以上老人600元/月。年龄超过80周岁,但未申领尊老金,之前的足额补发。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申领尊老金的老人,按照申请程序办理后,县民政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核算补发金额报县财政局完成尊老金补发工作。
尊老金的申领程序如下:由本人到户籍所在村(居)填写尊老金申请表,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本人的农商行一折通复印件(一人一折)。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到村(居)进行办理,代办人办理时携带代办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并签署承诺书。
目前尊老金实行定期核查机制,核查分为县民政局半年度核查和镇(区)、村(居)季度核查。通过入户调查、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掌握享受尊老金老年人的户籍、年龄、发放标准等信息变动情况。对于核查期间未能取得联系的老年人进行失联停发,复联核实情况后可追溯补发。
问: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有哪些服务内容?
答:根据《射阳县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目前我县可以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是:年满70周岁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及年满60-69周岁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人;年满60周岁低保家庭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年满70周岁失独家庭中的老年人;年满70周岁除国家抚恤补助金外,无固定收入的重点优抚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年满75周岁低保边缘(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家庭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助餐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助浴和外出助浴等服务;为老年人居住场所提供清洁卫生服务;通过安装呼叫器、求助门铃、远红外感应器等安全防护器材,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服务;陪送老年人到医院就医或代为取药;遵照医嘱,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服用药品和协助康复运动等;满足老年人心理需要,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制定精神慰藉服务内容;选派有资质的人员,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理、心理和营养咨询等;选派具备法律从业资质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代办等相关服务。通过这些精准务实的服务举措,努力让每位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