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抓实干打造有温度有力度的民生幸福品牌 ——县民政局副局长戴启荣就群众关心的问题答记者问
近年来,县民政局紧扣县委提出的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目标,进一步深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细化落实“六大行动计划”,尤其在推动民生优先优质上锻长板、创特色,为建设“强富美高”现代化新射阳建设贡献民政力量。日前,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戴启荣就群众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现在人口老龄化严重,政府提倡居家社区养老,我县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有哪些服务内容,如何申请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答: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政府职能部门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向各类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法律援助和精神慰藉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根据《射阳县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目前我县可以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是:年满70周岁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及年满60-69周岁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人;年满60周岁低保家庭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年满70周岁失独家庭中的老年人;年满70周岁除国家抚恤补助金外,无固定收入的重点优抚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年满75周岁低保边缘(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家庭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根据营养学、卫生学要求和老年人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助餐服务;按照安全防护要求,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助浴和外出助浴等服务;根据老年人居住情况和实际要求,为老年人居住场所提供清洁卫生服务;通过安装呼叫器、求助门铃、远红外感应器等安全防护器材,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协助监护人或按照监护人的要求,陪送老年人到医院就医或代为取药;遵照医嘱,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服用药品和协助康复运动等;满足老年人心理需要,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制定精神慰藉服务内容;选派有资质的人员,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理、心理和营养咨询等;选派具备法律从业资质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代办等相关服务。通过这些精准务实的服务举措,努力让每位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申请居家上门服务需经由以下流程:凡符合《射阳县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自愿接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老人,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批、签订合同”的程序,申报确认:
(一)申请。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村(居)提出服务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写《射阳县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申请表》;
(二)受理。村(居)受理申请,调查初审后上报镇(区)民政办;
(三)审核。镇(区)民政办审核上报,县民政局委托评估组织(企业)对老年人生活能力进行评估;
(四)公示。村(居)将老年人的评估结果在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结果报镇(区)民政办;
(五)审批。镇(区)民政办汇总上报县民政局,进行审批备案;
(六)签订合同。老年人自行选择服务内容,与新华颐键云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合同。
由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前五类困难老人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居住状况、养老服务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购买居家机构养老服务、申请入驻养老机构、确定照护等级依据。
问:我县的困境儿童(在校大学生)保障对象和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补助对象和标准是怎样的?
答:关于困境儿童保障对象方面:凡具有射阳户籍的困境儿童都可以享受,困境儿童主要包括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在校大学生)、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在校大学生)、重残、重病儿童(在校大学生)、流浪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在校大学生)及其他需要帮助儿童。
补贴标准:目前射阳县机构养育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3000元;全县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300元,孤儿在校大学生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600元;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300元,父母监护缺失的在校大学生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600元;贫困家庭中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300元,贫困家庭中事实无人抚养的在校大学生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600元;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在校大学生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680元;重病重残的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300元,重病重残的在校大学生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450元;低保家庭和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150元,低保家庭和其他需要帮助的在校大学生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300元。
提标后,我县机构孤儿和重病重残儿童保障标准均列全省第一位,全市首家将低保家庭内儿童纳入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首家提高困境大学生生活标准,全市唯一在校大学生实现每年年度资助。
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主要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上,对象为:具有射阳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体指: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残疾人、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业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成年无业肢体三级残等。
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上,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对象为:具有射阳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所有残疾人和需要长期照护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凡具有射阳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三、四级、未满18周岁的所有残疾儿童,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两项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我县低保标准35%发放;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我县低保标准25%发放;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我县低保标准100%发放;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县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我县低保标准60%发放;低保家庭外无业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我县低保标准40%发放;未纳入城乡低保的成年(18至60周岁)无业肢体三级残疾人,按15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约为低保标准的25%)。从2021年7月1日起,我县实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一体化,所有补贴对象按照13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问:我县有一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主要是面对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的政策,这项政策财政投入力度很大,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早在2018年7月,我县出台的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中,规定凡户籍地、居住地均在射阳的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中,失能、半失能老人均由县民政老年护理院集中供养。在盐城市率先建成首家公办民政老年护理院,护理院设内科、外科、康复科、关怀科、检验科等临床科室,配备彩超、心电图、康复训练器材等医疗康复设备,同时配备医技护等专业人才,实行24小时全方位、专业化、个性化医养护服务。
2021年1月,我县在县人代会上以代表票决的方式,通过了“困难家庭照护保障工程”,将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扩大到农村特困供养家庭、城市三无老人、低保家庭、失独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中中重度失能老人,我们将这些老人安排到县民政老年护理院及护理院分院集中供养。目前我县共集中供养困难家庭中重度失能老人116人,每位老人每月4500元供养经费全部由政府托底保障,这一做法成为全国首创,得到民政部和发改委的充分肯定。
问:今年年初,省内各地突发疫情,我县4月也遭遇突发疫情,民政服务机构是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
答:我局慎始如终做好民政服务机构防疫工作。一是夯实民政服务机构防控主体责任。我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我局组成巡查队伍,对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整改措施和工作时限。二是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关于《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建立1+2+2应急处置工作机制(1个应急预案、2支应急处置队伍、2处应急处置场所)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落实落细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抓紧抓实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实现动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三是抓好民政服务机构日常管理。对养老机构实行闭院管理,加强对住养老人、工作人员监测,做好健康记录,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做好身份信息登记、检查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检查健康码;严格出入院管控,保证出入院人员信息准、去向明、可追溯;在养老机构内提倡错峰就餐和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活动。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常态化消毒和安全措施,严格把控物品采购安全性,特别是粮食、菜品溯源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内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确保防疫物资的保障供应到位;组织对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率100%,为老人及其他群众的安全健康再增添一道“防护网”。四是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和管理,坚持实行日报制度,加强信息共享。继续抓好对养老机构的出入管理、物品采购、体温检测、健康监测、消杀通风、应急值守、物资储备等方面工作,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强化养老机构“五有”等防控措施,以张贴海报、宣传手册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机构内工作人员日常健康教育,切实保障老年人及其他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局在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同时,还常抓不懈做好各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我局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重点关注养老机构的安全管控,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限期整改到位,全力确保重点场所安全有序运行。二是全面摸排全县民政服务机构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掌握员工在岗状况,下沉基层现场指导,督促各单位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和防疫情况调度,做好应急演练,确保生产安全。三是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我局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排查出问题隐患102条,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镇区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