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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税费改革 全力服务大局 办好惠民实事 ——县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唐健就相关话题接受专访​

2022-05-09 09:06:55

深化税费改革,提升税收监管能力;全力服务大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强化队伍建设,推进严管善待融合发展。近年来,县税务局坚定理想信念,挑好发展担子,办好惠民实事,勇于担当作为,为建设“强富美高”现代化新射阳赋智赋能。日前,县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唐健就相关话题接受专访。

问: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面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县税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带好队伍展现新气象、干好税务开拓新局面,实现了“十四五”开局之年税收事业起步稳、开篇新、成效显,在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请介绍一下2021年县税务局税费工作开展情况。

答:2021年,县税务局坚持党建引领,严抓风险防范,着力落实减税降费,不断提升收入质效,建机制防风险,优服务展形象,促融合激活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从党的百年辉煌中汲取新动力。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治理质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观红色教育基地、讲红色传承故事、看红色影视影片、诵红色经典诗词”“四红”活动、离退休干部开展“学党史、述税史、编局史”活动,党史学习教育获总局、省局巡回指导组肯定。与系统内外支部开展党史联学、支部联建等“连心联建”活动,开展党员“九色打卡”活动,文明城市创建、富民强村帮促等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充分展现税收服务发展新成就。2021年,县局围绕大局,圆满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有效保障了地方财力。累计组织入库税费收入73.49亿元,同比增长15.20%。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9亿元,同比增长12.87%;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好四季度中小微制造业企业缓税工作,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85亿元,累计为693户纳税人办理缓税8000多万元,更好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奋力书写税收征管改革新答卷。推动新税收征管体系建设,落实深改方案,组建税费服务、税务执法、税务监管和税费共治团队,强化发票管理,推动管理服务方式持续转变;优化完善风险应对方式开展提示提醒策略应用,共完成风险应对874户次,补缴入库15459.51万元,应对总成效27039万元;加强税警、税银联动,持续形成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四是切实凸显纳税缴费服务新担当。落实10大类31条85项措施,重点通过现场帮、出柜帮、远程帮、跟踪帮等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办税缴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索简易事项的“一分钟快办模式”,打造“四色帮办服务”新模式,为纳税人多元化需求提供个性化、规范化服务;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深化税银互动,累计助力300余户小微企业取得信用贷款1.26亿元;响应政务服务一张网和一件事改革,对接政务服务江苏12345热线,及时响应企业涉税涉费诉求,共处理个税征纳互动平台咨询478条。五是积极展示“鹤乡税韵”新风貌。推动建设“鹤乡金穗”党建品牌、“鹤乡青穗”青年品牌、“鹤乡芳穗”妇联品牌、“鹤乡戎穗”退役军人品牌、“鹤乡银穗”老干部品牌等,形成“1+N”文化品牌格局;坚持从严抓实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深挖作风问题,净化政治生态。

一年来,全县税务人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取得了一个接一个的胜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向着高质量迈进税收现代化征程的宏伟目标扬帆起航。县局连续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在县委县政府考核中绩效位居所在序列第一名。

问: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之年。新起点、新篇章,面对全新挑战,我县税收工作有哪些推进计划呢?

答:今年,县税务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改革创优年”为载体,以“深化改革、防控风险、创塑特色、提升形象”为思路,始终以争先创优为根本目标,切实落实“八个更加”工作要求,聚力推动射阳税收现代化建设实现新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

围绕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县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工作。一是以“党的全面领导”带动“整体提优”,党建引领更加有力。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干事创业根本保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上下真功、求实效。二是以“大数据应用”带动“改革提效”,治理能力更加坚实。落实省局“1+6”新征管体系制度文件改革要求,促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一体向前。三是以“职能作用发挥”带动“收入提质”,中心工作更加突出。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服务发展大局不松劲、发挥税收职能不懈怠,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以“减税降费落实”带动“信心提振”,惠民利民更加显著。继续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落细各项减负纾困、恢复发展的减税降费政策,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五是以“税收监管提效”带动“发展提纯”,安全防护更立体。以转变税收执法方式为重点,以一体化风险防控机制为保障,构建“跨税种、跨行业、跨部门”的风险联动管理机制,织密税收安全“防护网”。六是以“营商环境优化”带动“经济提高”,纳税服务更加智慧。进一步完善“一口进、一口出”等运行机制,推动纳税服务工作实现“四个转变”,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七是以“严管善待协同”带动“生态提档”,从严治党更加深入。坚持发挥严管和善待的交互效应,树好导向与激发活力互促共进,整合多种监督力量,形成一体化综合监督合力。八是以“品牌建设提速”带动“特色提亮”,队伍合力更加彰显。加快特色品牌完善与应用,构建文化高地,增强价值认同,提升整体政治执行力、事业创造力。

问:请介绍一下县税务局在推动减税降费落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答:2022年,县税务局将继续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落细各项减负纾困、恢复发展的减税降费政策,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一是政策梳理“常态化”,宣传辅导“多样化”。建立减税降费政策常态化梳理机制,继续做好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服务业,实行的减免房租、增值税征收率下调、优惠信贷等各项减负纾困、恢复发展的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落地;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的支持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宣讲辅导,确保红利有效释放。二是举措升级“一体化”,优惠落地“精准化”。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办法措施,着力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堵点难点,在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的同时,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具有射阳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提高政策确定性服务水平,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区域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三是反馈回应“高效化”,跟踪评估“专业化”。建立健全政策落实、协作、反馈机制,对政策效应进行跟踪评估,密切做好政策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既算清纳税人缴费人的红利账,继续扩大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试点并逐步推行,又算好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的效应账,切实放大政策成效,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减税降费获得感,增强减税降费综合效应。

问:我是2022年1月新成立的纺织企业的财务人员,受疫情影响,今年预计销售收入1500万元左右,想了解一下企业延缓缴纳税款的最新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至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根据您单位情况,属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申报后部分税费自动享受延缓6个月的优惠政策。

问:我开了家小门市,最近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没有建账能力,听说可以采取核定方式申报纳税,想咨询一下怎么办理?

答:首先可以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新办个体工商户综合申请套餐时,一次性完成登记信息确认、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初次核定、税(费)种认定、存款账户账号报告、银税(委托)划缴协议、发票票种(票量)核定等相关业务。

完成后,税务部门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首次申请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纳税人在一定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进行初次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应纳税额。

问:有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需求的纳税人是否必须在个税APP进行预约办税?

答:目前正值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办理期,不少纳税人已经开始办理汇算申报了。为提升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我们税务部门在2021年度汇算中推出预约办税服务。有年度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后登录手机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随时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

问:我在网上看到国家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想了解一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答: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底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明确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这也是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政策规定,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公告中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三条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问:今年又出台新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享受吗?发票怎么开?

答: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作为个体工商户,如果您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如果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不符合以上规定,不能享受。

关于您刚刚提到开票问题,公告也做了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选择免征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放弃免征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今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有没有优惠?

答:根据苏政发〔2022〕1号文件精神,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在各设区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医保费率由原来的10%降低到9%,目前我县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按最低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每月缴费额为4250*9%+6=388.5元,年缴费额为4662元,比优惠前少缴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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