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求突破 精心服务谋发展
今年以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紧扣“城市提质、乡村提优”这一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着力做好强化物业保障、监管房屋质量、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工作,为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自身贡献。日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高士届就相关问题答社会公众提问。
问:目前,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状况如何?
答: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打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扩大开放程度、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需要我们认真细致地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才能见到成效,同时也需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随着县城规模的扩大,住宅小区数量大幅增加,截止目前,有35家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县城区81个住宅项目(含在建项目),服务面积累计达到560多万平方米的服务任务,服务人口较多,占县城总人口的80%以上,其它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乡镇住宅小区、办公楼、医院等各类物业服务项目,服务面积累计达到230多万平方米。经调查梳理,我县城除落实市场化运作外的小区外,还有无物业小区及各类房改房、单位家属区、单栋楼共259个。距市政府对我县物业管理覆盖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问:县住建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所承担的监管职责有哪些?
答:住建局是本县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订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行为,管理和使用好依照相关法规处罚的资金。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的监督,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招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和纠纷,负责物业管理用房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使用监督。参与实行物管小区的综合验收,协助有关部门以及镇政府(街道社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等等。
问:近年来,对小区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工作,老百姓十分关心,如何才能规范快捷地使用住宅维修资金?
答: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一项广大业主十分关心的工作,也是一项很规范性的工作。最近,我局制订了《射阳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这个“细则”体现了这样几个原则:一是规范的原则。“细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二是简便的原则。突出主要环节,突施简便操作。三是快捷的原则。现在从受理到办结可望在一个月内办成,比原来提高时效60%以上。符合紧急维修范围内的可在一个星期内即可办成。具体主要程序是:一是当日受理勘查。组织安排相关单位和人员现场勘查确认,并留存勘查视频影像资料及维修直接受益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二是现场抽取专业队伍。当日内勘查现场,现场随机抽取维修、审计、监理等专业队伍,并制订维修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签订相关合同。三是组织实施应急维修。按照相关规定和维修施工方案要求组织维修;审计、监理及申请人落对应急维修全过程跟踪监督。四是竣工验收审计。应急维修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组织业主代表和维修、监理、审计等队伍对维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五是资金拨付。经利害关系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同意,经房管处、物管办以及所在社区确认下,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局办公会研究确定,由审计部门审核结算并公示的前提下,并予以报销维修费用。
问:随着全县城市进程的加速发展,一批批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新建住宅小区为广大业主提供了优美居住环境,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但我县仍有相当一部分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我县是如何改善这部分人的居住环境的?
答:针对此问题,今年我们对全县各类无物业小区进行梳理摸排,目前,全县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楼、单栋楼共259个,涉及住户24234户7万多人口,其中有开发较早的住宅商品楼,也有原国企县企的综合楼、自建房、房改房等。为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我局对无物业老旧小区提档的主要措施就是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先期整治危旧房屋多、安全隐患大,居民要求最迫切和意见最统一的老旧小区,然后逐步向其他老旧小区扩展。从2012年截至2018年底,政府已改造7个老旧小区,2019年正在改造项目为合德镇无线电厂—化建局家属区、锦绣苑小区、开发区家属区6幢楼(乡镇局、盐务局、农行)。
问: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问题突出,已逐渐成为各级政府管理城市的重点和难点,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和关注的热点,甚至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请问,你们是如何加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的?
答:为破解物业管理难题,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一是制订政策性文件,逐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射阳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射阳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关于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考核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二是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管理行为。为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属地化,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指导监督,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全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通过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提高镇(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积极性,落实属地成立物业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能,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安排工作经费,进一步完善我县物业管理机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动态监管。自国家2017年对物业企业资质取消后,物业行业采取“宽进严管”的方式,为了更好地发挥监管效果,我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从业人员、合同备案、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公示、执行上级通知精神及落实各类创建任务等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实现考核常态化。严格规范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
问: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答:具有县城(含开发区)3年以上常住户口,低保(持有县民政局核发的有效城市低保证)、重残(二级以上),同户家庭成员无机动车辆、住房和经营情况。
问: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答:1、家庭主要成员(同户号或直系亲属)户口簿、申请人婚姻证、身份证、低保证或残疾证等原件复印;
2、不动产证明(行政服务中心);
3、工商经营情况证明(市场局);
4、车辆证明(县交警大队交管所);
5、收入证明(所在社区出具)。
问:廉租房的租金是多少?
答:目前是600元/年。
问: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由申请人向各居委会或社区提出申请,由居委会或社区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公示5日后报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复审并公示5日后报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问:申请限价商品房需要什么条件?
答:凡男年满23周岁、女21周岁,具有本县非农户籍或县城规划区(含开发区)失地农民(承包地人均不足0.2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务工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及其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家庭人口2人及以下的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
3、申请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含75平方米),自2015年1月1日起,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视为现有住房面积。
问:申请限价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
答:申请人必须是县城规划区内非农户口,如有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证和二级残及以上残疾证书需一并提供。
1、家庭主要成员(同户号或直系亲属)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等原件复印;
2、不动产证明(行政服务中心);
3、工商经营情况证明(水产路、康平路交界处向东20米,原工商局档案室);
4、车辆证明(县交警大队交管所);
5、养老保险证明(人社局大厅);
6、个人收入证明(单位、社区、办事处盖章);
7、地产证明(社区、办事处盖章)。
问:限价商品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由申请人向各居委会或社区提出申请,由居委会或社区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公示5日后报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复审并公示5日后报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问:申请公租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答:(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妇双方至少一方是射阳县非农业家庭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9440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私有汽车或拥有购车价格在5万元以下的汽车;
5、在县城规划区内或集镇规划区内租住非公有住房。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妇一方至少是射阳县户籍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环卫工人不限学历);
2、已与我县企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夫妇双方在企业用人单位所在地集镇规划区内无私有住房;
4、在县城规划区内或集镇规划区内租住非公有住房。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来射阳务工且已与我县企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2、申请人在射阳县城范围内无私有住房;
3、在县城规划区内或集镇规划区内租住非公有住房。
问:申请公租房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答:1、家庭主要成员(同户号或直系亲属)户口簿、申请人婚姻证、身份证、低保证或残疾证等原件复印;
2、不动产证明(行政服务中心);
3、工商经营情况证明(水产路、康平路交界处向东20米,原工商局档案室);
4、车辆证明(县交警大队交管所);
5、收入证明(所在社区出具);
6、租住证明。
问:公租房补贴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向各居委会或社区提出申请,由居委会或社区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公示5日后报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复审并公示5日后报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单位为主体,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盖章件交至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住房保障部门依据各单位上报的审查情况公示5日,均无异议后发放租金补贴,并逐户建立相应台账。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租金补贴年审手续的保障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停发租金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