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盐业体制改革 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县盐务局局长宋扣明就相关话题答公众问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大的方向。中央明确要求,大幅减少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年初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将盐业执法等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日前,县盐务局局长宋扣明就相关话题答公众提问。
问:国家的盐业体制改革自2017年1月1日起已全面施行,盐改两年过渡期即将结束。请问国家盐改到底改了啥?
答:“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其中,盐为百味之首,最为广大消费者所关心。国家盐改,简单说就是在坚持食盐专营的基础上放开盐产品价格,允许定点生产食盐企业和省级盐业集团跨省销售,食盐销售走向市场化,竞争力不强的盐企今后有可能会被淘汰。
中国的食盐专营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盐产品价格放开。盐改方案明确,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食盐不再由政府定价,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决定。
对食盐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来说,更关键的改革在于两条绳子的松绑——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改革之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食盐只能卖给食盐批发企业。改革后,生产企业作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可以确立自己的品牌和价格,参与市场竞争,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
此次改革打破了盐行业内部缺乏竞争的局面,尤其是对食盐批发企业冲击很大。改革也将加速盐企的兼并重组,去年中国盐业总公司与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河北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就共同组建了跨区域、产销合一的盐业企业。改革的意义在于,适度放开竞争,激励盐企做大做优做强,为老百姓提供更高品质的食盐,更有利于我国食盐企业的良性发展。
问:自国家盐改以来,很多人认为,国家食盐专营已经放开。请问国家的盐改政策对食盐专营体制有什么影响,食盐专营是否放开?
答:主要的来说,国家盐改,有三个重要制度不会改变:
一是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变。盐改方案明确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
二是食盐批发专营制度不变。盐改方案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三是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盐改方案明确由现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并加强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
问:国家盐改之后,食盐是否会出现价格的大幅波动?
答:食盐价格放开后,国家将采取多种措施切实维护食盐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
一是保障市场供应。要求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做好食盐调度和配送工作,切实保障食盐市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普通食盐稳定供应,做到不断供、不脱销。
二是建立健全食盐储备体系。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共同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其中政府储备不低于本地区1个月食盐消费量,企业储备不低于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遇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采取投放储备等手段,确保食盐安全稳定供应。
三是保持价格稳定。加强食盐市场价格监测,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保持食盐价格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四是强化市场监管。加强食盐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正当销售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问:请问自盐改以来,我县的食盐市场总体运行情况如何,盐务局做了哪些工作来维护我县的食盐市场安全,成绩怎样?。
答:今年以来,按照市盐务局的统一部署,保障全县人民吃上合格食盐,我们相继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市场特别检查行动;与公安部门开展了春季联合执法行动、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食盐安全护考行动、渔业加工用盐执法行动、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打假行动,进一步加大食盐市场的管控和检查频率。为切实开展好盐业市场管理工作,我局采取了三个相结合:即坚持日常检查与巡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突出检查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国家盐改给市场带来了较大的波动,使得盐政执法工作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案件数目激增。自今年1月至11月中旬,我局就已查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90余起,盐政工作的压力空前。二是大案要案频发。今年以来,我局盐政执法人员在市局和县公安部门的配合下,相继捣毁违规跨区经营食盐批发业务、非法经营食盐窝点2个,移送公安立案3件,初查待立案1件,涉案涉嫌追究刑事责任2人,这样的发案情况是前所未有的。三是案情错综复杂。在我县范围内,违规跨区经营食盐批发业务频现,各类外来盐品种繁多,县外市面上出现了消费者十分担忧的“脚臭盐”。
问:目前,食盐安全导致的中毒事件仍时常在报纸、新闻报道中出现,其罪魁祸首就是亚硝酸盐,请问亚硝酸盐指的是什么,有哪些危害?
答: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工业盐中所含的亚硝酸盐主要指的是亚硝酸钠,味微咸,易溶于水。由于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所以经常会被群众误认为是食盐,食入0.2~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导致死亡。目前所发生的绝大多数食盐中毒事件,均是由亚硝酸盐引起的。亚硝酸盐中毒发病急速,一般潜伏期1一3小时,中毒的主要特点是由于组织缺氧引起的发紫现象。如口唇、舌尖、指尖青紫,重者眼结膜、面部及全身皮肤青紫。头晕、头疼、乏力、心跳加速、嗜睡或烦躁、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昏迷、惊厥、大小便失禁,甚至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食盐安全无小事,我提醒全县广大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从私人手中购买散装食盐、大包装食盐或是外地小包装食盐。因为很有可能这些来路不明的盐就是含有亚硝酸盐的伪劣盐品。要牢牢树立起食盐安全意识,谨防“毒”从口入!购买合格食盐,一定要到超市、商店、批发部等有固定营业网点的地方,认准“淮”牌标志,这是江苏省内唯一的食盐品牌。
问:近年来,甲状腺类疾病多发,甲亢病人因为病情原因需要食用无碘食盐,但目前市场食盐品种较多,请对于无碘食盐的购买有什么合理的建议?
答:对于甲亢病人,我建议食用淮牌无碘低钠盐。这种盐品是专门针对甲亢病人患者而推向市场的特殊品种盐,对甲亢病人控制碘元素的摄入有比较好的效果。淮牌无碘低钠盐在我县的各大超市、商店均有销售。鉴于很多消费者反映的市场食盐品种多,容易买错的情况,我在此告知广大消费者,无碘低钠盐的外包装是硬质纸盒包装,跟其他品类的复合膜袋装食盐是非常好区别的。需要购买的消费者可向超市导购员咨询或直接前往县盐业有限公司合德中心盐库购买(地址位于县城黄海桥南侧50米路东,联系电话:87051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