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安全监管 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昊答社会公众提问
问:今年以来,我们全县的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如何?重点做了哪几方面的工作?
答:今年以来,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在全县广大干群的关心、支持和参与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全县工商贸企业、消防、特种设备、海洋渔业、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数、死亡人数都比去年同期下降,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安全保障作用。2018年是“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回顾今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落实。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镇区、各部门的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抓手,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各层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履职到位。
2、进一步加大了检查力度。突出“两节两会”、“五一”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强对流天气”等灾害性天气期间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全县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县共组成检查组176个,1220人次参与了检查,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351个次,查出安全隐患5738条,全部得到了整改。
3、进一步加强了隐患整治。开展“安全隐患大普查、大整治”、“五大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采取高密度部署、高密度落实、高密度督查的办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同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了以各位分管县长为组长的18个专业委员会,协调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上半年,我县共挂牌较大以上安全隐患91个,整改到位81个,其余10个已落实临时防范措施,正在整改之中。
4、进一步推进了安全执法。上半年执法检查企业142家,组织开展综合执法5次,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83起,经济处罚202.7万元。调查处理信访举报件43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结率100%。
5、进一步提升了救援能力。督促并落实各镇区、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月期间,在黄沙港国家中心渔港开展了海上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模拟了海洋风灾事故救援情况;在中石油射阳销售分公司开展了突击式实战演练,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我县危化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今年以来,对发生在我县境内的2起过境危化品车辆交通事故和2起海上渔船安全事故,都及时有效地进行了救援和处置,避免了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事故损失。
问:近年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切实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并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任务。请问什么是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
答: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就是要将安全风险逐一建立台帐档案,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主要指风险的管理、控制,和隐患的排查、治理两个方面,也就是要构筑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两重防火墙。
第一重防火墙是管风险。就是对企业的所有不安全、风险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根据轻重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和控制。
第二重防火墙是治隐患。认真排查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缺陷、漏洞和风险控制失效环节,进行整改,坚决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举一个通俗的例子,就象我们平常使用的台灯安全,台灯要连接到插座上。一是要进行风险全面排查。那么,首先看插座是否符合规定的电流、电压要求;插座是否安装固定。其次要看连接的电线是否符合容量要求,电线的连接是否牢靠。第三,看是否在总线路、分线路上,都安装了漏电保持器。四是在在使用前,应该先将插头连接插座通电,然后再开通台灯开关。如果颠倒了,灯泡就容易损坏。排查出风险后,再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分级管理。二是要检查整治隐患。就是要经常检查插座是否松动、接线是否牢固、漏电保持器是否失灵、使用的人有没有按规定程序使用等,如果存在问题,就要进行更换和改正。
问:既然双重预防机制有这么大的作用,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有哪些原则要求吗?目前我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得如何?
答:为了提高安全生产防控实效,我们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中,要牢牢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则。
一要坚持风险优先原则。以风险管控为主线,把全面辨识评估风险和严格管控风险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的突出问题。
二要坚持系统性原则。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从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两道防线,从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生命周期全过程开展工作,努力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之前。
三要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企业的各层级领导、各业务部门和每个具体工作岗位,确保责任明确。
四要坚持持续改进原则。持续进行风险分级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深入、深化,促使机制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问:目前我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措施么?
答: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该项工作工作量非常巨大,安监局综合监管对象有近2万个,涉及17个行业。其中直接监管对象3000多家。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县委戴书记、县政府唐县长对我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前段时间,县政府戴翔副县长专门进行了动员部署,县安委会为此下发了专项文件。总体来讲,通过开展试点先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进度还不快,近期,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加快推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使广大企业充分认识到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是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手段,从“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
二是进一步搞好指导服务。加大对已列入试点的38家企业的指导力度,督促这些企业加快工作进度。召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现场会,指导推动面上企业全面开展。
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查推进。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列入日常检查和执法检查内容,加大督查力度,搞好抽查验收。
四是进一步抓好排查治理。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网格化监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努力实现安全监管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和长效化。
问:时值夏季,高温、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频发,作为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的分管负责人,您认为我县当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哪些重点?
答:夏季受气候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增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就我省来讲,今年以来陆续发生了多起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火灾、特种设备、企业生产等较大安全事故,我市仅有限空间作业就发生了3起亡人事故,安全形势依然很严峻。我们必须要认真汲取外地的事故教训,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部门的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针对夏季高温、高湿、雷电、暴雨等特点,全面落实防风防汛、防火防爆、防高处坠落、防触电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从事高温作业岗位的防暑降温措施,加强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切实防范于未然。
二是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力度。结合季节特点,继续开展企业高压用电设备、建筑施工、燃气、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对全县安全生产重点监管的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有限空间等领域,开展专家检查和执法检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律实行清单管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并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
三是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和相应的处罚措施,来保证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到位,尤其要抓好“打非治违”工作,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绝不手软。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各镇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轮流值班,加强巡查,做到靠前指挥。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增强应对各种突发问题的处置能力。
在这里,我还要特别提醒广大群众高度注意的是:当前正值暑假期间,学生都已放假,家长务必要做好对儿童的管理和看守,切实防范发生车辆交通、用火用电用气、洗澡游泳溺水等事故。
问:我家开了个小厂,现在不景气,想把厂租出去。听亲戚说,房子还不能随便出租,不然发生了事故,我还要负责,有这回事么?
答:是的。对于厂房出租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具体来说就是以下几方面:
首先必须了解承租方从事什么行业,是否需要相应的资质条件,如果是的话,就必须要承租方提供这些资质材料,否则就不能出租。
其次审查承租方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例如有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有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项岗位人员有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
三是要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租合同中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进行约定。
四是作为出租方,你要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出租方的安全管理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不得通过协议或者合同予以免除或者推给承租方,更不能签生死合同,签了也是无效的。
问:我是一个机械厂的职工,经常接触到噪音、粉尘,请问领导,单位在职业卫生方面对我们职工有哪些义务?
答: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义务有比较详细的规定。
例如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问:最近我们单位的污水处理池要清理,听说叫什么有限空间作业,特别容易出事故,我想问一下,这个作业有什么安全要求吗?
答:这就属于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受限空间可能产生或者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在其中作业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有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
在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执行以下五条安全规定:
一是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未经批准,自作主张,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是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是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是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