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 为“两全一高”装配社会“稳压器”
2018-03-27 10:02:30
本报讯(通讯员 钟轩)日前,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强化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通过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全力强产业、全心惠民生,为开启跻身江苏沿海县域第一方阵新征程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目标。
《意见》分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着力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创新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7个部分和27项工作内容,明确了每一个方面工作的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的具体职责。《意见》要求,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对分工任务负总责,相关责任部门根据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对贯彻落实情况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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