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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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射阳管理部主任吴堂华就相关问题答社会公众提问

2016-10-28 10:18:53
问:你们是如何认清形势、把握“十三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新路径的?

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也进入了攻坚期。对照省政府全面小康指标体系要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达98%以上的目标,2015年底射阳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81.98%,仍有很大差距。我部以“强归集、重扩面、优服务、树特色”的工作思路,精心规划“十三五”目标任务,以市、县各级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为依靠,全力推进全县住房公积金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多措并举,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一是强化引导,积极开展非公企业扩面工作。对新投产的企业,积极引导经营方从开业之日起即自行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对确有困难的企业,采取按低标准缴存。二是拾遗补缺,推动制度全覆盖。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编外人员进行排查,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尽快做好开户缴存工作,实现非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覆盖。三是咬紧目标,严明考核机制。围绕“2016年底覆盖率达90%以上、2017年底达98%以上”的目标,加强对各镇区、各部门公积金扩面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公布完成情况和排名,以严格的考核机制推动扩面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强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一是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仔细核查客户提供的各项业务材料的真实性,杜绝骗支骗贷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贷款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对房地产楼盘的实地调查,对房地产企业经营状况持续跟踪了解,对商品房网上备案合同逐一审核。将各开发商的贷款收款账户改为由房管处统一监管的监管账户,有效保证贷款资金的规范运用,从而降低贷款风险。三是强化贷后管理,确保无逾期。加强对还款情况的跟踪落实,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催收,切实预防逾期贷款的发生。

(三)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精选学习内容,增强学习的计划性,把贯彻《条例》和市中心的重大部署作为学习的重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做到知识本领与履行职责相适应,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二是提高服务意识。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文明礼仪培训,规范服务行为,并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杜绝业务办理发生差错或解答不清而让服务对象“重复跑”现象的出现;杜绝工作扯皮、互相推诿、拖延迟缓的现象;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现象。三是强化作风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营造“文明、勤政、务实、高效”的单位形象,切实把管理部打造成上级部门放心、本单位员工用心、广大缴存职工称心的“窗口单位”。

问:哪些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在射阳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应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劳动人事代理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及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但不包括单位中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员)。

问:单位如何办理开户手续?

答:单位应先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在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下载《开户登记表》、《汇缴清册》、《公积金龙卡协议书》、《住房公积金龙卡制卡申请书》,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持法人机构代码证、开户登记表、汇缴清册等到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问:退休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代办吗?

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退休人员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就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资金本息并销户。只须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批复、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龙卡原件。可以代办,同时需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问:职工工作调动时,如何办理公积金相关手续?

答:依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有关规定,对因工作关系调动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调动的不能提取现金,只能办理公积金账户资金转移手续,并入新的单位公积金账户;调离本市行政区域外的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和调动材料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并给予销户。

问:职工购买一套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提取和贷款额度如何确定?期限如何规定?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可以申请贷款。提取公积金额度与贷款额度之和不超过购房的总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下列标准最低额为准:(1)借款人均为不低于规定正常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其还贷能力确定贷款额,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40%×12(月)×贷款年限(年)。(2)借款人均为低于规定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住房公积金集中缴存户内人员,贷款额不高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个人一次性补缴不计入公积金账户余额)。(3)借款人既有不低于规定正常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又有低于规定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住房公积金集中缴存户内人员的,贷款额不高于分别计算最高可贷额度后的和值。(4)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的80%。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潢装饰费用。(5)夫妇双方(或一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50万元,低于15万元的可放宽至15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30万元,低于8万元的可放宽至8万元。

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不得超过20年,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产抵押时需要办理保险、评估有关费用吗?房屋抵押登记有关费用由谁承担?

答:用房产作抵押担保的公积金贷款不需要办理保险,也不需要评估。抵押资产价值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市场指导价直接确认,免收费用。根据盐房公积金〔2013〕37号《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从2013年11月7日起,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在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以我中心作为抵押权人的房屋登记费由我中心承担,不再由客户个人承担。

问:职工在购买住房后申请贷款有无时间限制?

答:根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规定:(1)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前(所购房屋为已竣工交付的现房,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2)购买二手房的,应在办妥房屋交易过户手续,交纳房屋契税(以契税完税证所列日期为准)后3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3)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文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问:职工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个人住房公积金龙卡原件;(2)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税务部门监制的首付款发票或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购房时间以票据开具时间为准。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影响个人信用的信息主要指哪些?

答:响个人信用的信息有个人在贷款、担保、信用卡、保险等与金融机构或者管理中心等机构发生信贷关系而形成的个人实际履约行为记录;个人纳税、参加社会保险以及个人财产状况及变动等信息;以及可能影响个人信用状况的不良嗜好、不正当行为或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的记录等。

问:职工购房时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现在准备购买汽车车库,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根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第七条规定,对购买、建修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单体车库、单体别墅、联排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如何使用?

答:㈠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年应还本息和或保留相应的还款金额在账户内,多余的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按月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且所提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和。㈡已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在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期间,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年应还本息和。在保留相应的还款金额在账户内后,可以将多余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按月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且所提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和。提取多余金额冲减住房公积金本金的,不受本条保留金额限制。除上述情形外,在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期间,不得以其他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㈢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未因本次购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存在可提取额度的,可以在购房提取时限内补提取一次。贷款存续期间,除上述情形及偿还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其余情形一律不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如何确定提取额度?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材料: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本市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2.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工作所在地名下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龙卡、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原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2.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5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

问: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标准有新的调整吗?

答: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正式开始。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2015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得到的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低于2015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月缴存工资基数应按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市直、亭湖、盐都、开发区、城南新区、大丰、东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建湖、射阳、阜宁、滨海、响水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3000元。根据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3089元,则个人缴存者最低缴存额不低于618元。与去年相比,今年的企业的缴存比例范围从8%-12%调整为5%-12%,下限有所降低。

问:“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住房公积金在这方面是如何执行的?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精神,我市也出台了《关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意见》,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由各8%-12%暂时调整为各5%-12%,具体比例由各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需要在这区间自行决定,暂按两年执行。对于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连续亏损满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4%;单位连续亏损满12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3%;单位连续亏损满18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2%;单位连续亏损满24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1%。对于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符合单位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或单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单位停发工资的,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问:今年6月住房公积金有新的政策开始执行,具体有哪些内容?

答:新政策主要调整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状况,保证首次及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这次政策调整后,对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累计贷款额度已达最高贷款额度(单人30万元,两人及以上50万元)的缴存职工家庭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累计贷款额度未达到最高贷款额度的,可以在剩余额度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取消了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逐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账户内有六个月还款额条件。也就是说,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论账户内有没有余额、有多少余额,都可以直接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逐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样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可用于还款。并且,经过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后,只要是办理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逐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扣款顺序是这样的,先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扣,扣完不足部分,可以再从借款人绑定的银行卡上扣。第三,对于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必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进行扫描。之后,因该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需要提供借款合同,由我中心经办人在系统内调阅扫描件进行信息核对。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款日是哪一天?提前还款如何办理?

答:借款人自承办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起开始还款,按月计息。每月的20日之前还款。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部分本金或全部贷款本息,可按下面三种方式之一提前还款:(1)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在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后,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实际占用时间计算。(2)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借款人可以在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后,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按照剩余本金重新计算还款额,贷款利率、还款期数不变。(3)提前预还几个月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提前预还几个月贷款本息,但不能跨自然年度预还。归还后,借款人仍按原月还款额归还剩余贷款。

问: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龙卡如何办理?是否收费?

答:个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需本人填写《盐城市住房公积金龙卡申请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两份由单位盖章后送交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柜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免收年费。职工首次申领住房公积金龙卡,一律免收工本费。如果住房公积金龙卡遗失或损坏,在办理挂失、换卡或补卡手续时,要按照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问:刚参加工作的职工,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贷款?

答: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已开户满半年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了,缴存基数是多少?同单位正常缴存职工比较,贷款政策方面有哪些不同?

答:根据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15年省政府最新公布的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3089元),且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高于全市缴存基数上限。缴存比例一律为20%。汇缴月份从申请当月开始,也可从下月开始。则2016年度个人缴存者最低缴存额不低于618元。

同单位正常缴存职工相比有以下不同:(一)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贷款额不高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二)申请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三)连续3个月,累计6个月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商业住房贷款基准利率(非首次公积金贷款的按同期商业性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直至贷款全部结清。

问:目前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首套房1-5年的贷款利率为2.75%,6-20年为3.25%。二套房1-5年的贷款利率为3.025%,6-20年为3.575%。(均为年利率)

问:装潢提取和物业费提取,具体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住房装潢的和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从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装潢提取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可提取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两年内的缴交额。每个家庭成员(含职工、配偶及未婚子女)房屋装潢只能提取一次;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每年凭《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当年物业管理费收据,在当年提出申请,一年仅办理一次。

问:职工购买住房时,申请的是银行按揭贷款,现在有公积金了,能用公积金来还贷吗,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答:这种情况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提取时须提供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和还款流水账、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所有材料的原件。

问: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有利息吗?如果有,执行什么利率?

答:有利息。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问:未婚时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现在结婚了,夫妻双方都有住房公积金,可以将另一方加入公积金贷款一起还款吗?需要哪些材料?

答:可以。需要提供结婚证,另一方的身份证以及公积金龙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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