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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廉政谈话教育提醒作用—射阳县检察院常拎干警“耳朵边”

2016-10-20 11:25:08

近年来,射阳县检察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做到“三个坚持”,充分发挥廉政谈话的“防范预警”作用,促使干警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截至目前,该院共进行廉政谈话60余人次,提出9项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持抓“常”,做到警钟长鸣。每逢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夕,该院都通过院务会、干警大会等形式,对全院干警进行集体谈话,深入开展党纪检纪教育,强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干警职务、岗位或职级变动、办理重大案件、执行重大任务时,该院根据不同情况,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给予适时提醒,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院在廉政谈话教育时,坚持做到“五谈话、五在先”,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及时谈话,告诫在先;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谈话,要求在先;对中层以上负责人进行定期谈话,提醒在先;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谈话,预防在先;对出现不良苗头现象的干警进行谈话,警示在先。

坚持抓“细”,把握方向重点。在谈话之前,该院要求谈话人要先了解被谈话人的平时表现、党风廉政考核结果及是否有群众反映的问题,为拟定谈话提纲做好准备。该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职能分工,对照岗位风险点,将规定性内容与时宜性内容、共性内容与个性内容相结合,量身定制谈话主题。该院在开展廉政谈话教育提醒工作时,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谈话人不仅向被谈话人提出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还要认真倾听谈话对象的解释、说明和意见,使谈话过程真正变成帮促过程。

坚持抓“实”,确保谈出实效。该院把是否达到教育警示目的作为衡量谈话效果的标准,坚持“谈改并重”的思路,作好跟踪回访,看被谈话者是否受到了教育、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群众评价是否满意。该院针对谈话调查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到面,找出症结所在,及时堵塞漏洞。该院出台了《廉政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具体明确谈话方式、成果转化等内容,将廉政谈话情况记入干警廉政档案,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中,作为干警考核评定、奖励惩处、调整任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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