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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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局长、党委书记苗鸿程就相关问题答社会公众提问

2016-10-08 09:21:19
问:今年财政工作整体运行情况如何?

答:一是财政收入创新高。今年,财政部门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财政管理体制,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助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是抓财源稳增长,着力提升持续生财能力;抓征管促增收,着力提升依法聚财能力;抓民生保增量,着力提升有效用财能力;抓改革求增效,着力提升科学理财能力。今年1—8月份,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5亿元,同比增长7.8%,税比83.2%,完成年度预算的73.5%,超序时进度23.5个百分点。二是服务发展出实招。设立工业、服务业发展等十大引导资金10亿元,建立镇区发展预算周转金4.1亿元,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和重点镇区发展;为196家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2.66亿元,为59家企业提供过桥资金8.35亿元;帮助91家企业申报项目资金1.66亿元,到位0.91亿元,帮助19家企业争取“苏科贷”资金0.7亿元,预兑现镇区设备奖补资金1.2亿元,兑现企业质效提升奖补资金1588万元,牵头引进的总投资60亿元的题桥高端纺织印染产业园项目开工建设。三是改革创新重质效。创新投融资模式,推进PPP项目,新港城医院项目进入省财政厅项目库;出台了加强国企管理系列文件,推进国有公司实体化运营,全县国有公司实现资产总额195.24亿元,实现主营收入21.27亿元,完成投资21亿元,实现税收3122万元。加快城投发债步伐,全力组织评级申报,公司信用等级被初评为2A级。加大县镇村化债力度,15个镇区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25.02亿元,化解社会债务7.5亿元,政府性债务化解占年度任务的62.2%。加强“三公”经费源头管理,完成了公务卡系统建设;推进镇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出台了改革工作意见,建立了财政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问:今年财政部门在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答:近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老、小、病、弱”“水、路、桥、居”和读书难、就医难、就业难、脱贫难等问题,投入3.6亿元建设苏北规模最大、功能完备的养老中心,尊老金、百岁老人祝寿金等发放标准全市领先,比上年同期增长600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具有“有爱小城”特色的托底救助制度,对困境儿童和学生从出生到大学毕业前的生活、学习费用实行财政全额托底,对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和患重大疾病弱势群体实行全额免费治疗托底,对生活困难群众实行重大节日慰问托底,对困难群众保障住房财政救助托底;教育投入11.88亿元,建成新城区小学、幼儿园和6所镇级公办幼儿园,通过全省县域教育基本现代化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投入6.2亿元,推进城乡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严格执行上级各项惠民政策,截至8月底,发放各类涉农补贴4.2亿元;争取上级支农资金2.3亿元,整合1160万用于造林绿化、高效农业;投入3400多万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31个,建设农村道路143公里;投入5000多万元,建设农桥265座;安排5000万元,集中打造14个县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居。

问:县财政局是如何强化规矩责任教育,切实增强执行力,提升服务水平的?

答: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县党建工作会议、市510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组织开展了“学习焦裕禄精神、四学四比十增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了反腐倡廉宣讲基层行活动,重点就《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通过学习党章党规、观看视频讲座、聆听辅导讲课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二是切实增强执行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十对照十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对面上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科长讲坛、拓展训练、“政策轮讲、业务练兵”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水平和执行能力。三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加大局领导月值班周督查力度,每周对执行纪律制度、在班工作情况等开展2次以上检查,按月汇总通报。认真组织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从严整治不良习气,推动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严守纪律规定,改进工作作风。

问:财政部门是如何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的?

答:一是强化资金分配管理。依法、科学、合理编制各类预算,按部门职责和实际需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对重大项目资金支出一律实行县政府“5+x”集体会商研究。联合项目主管部门,严格审查项目申报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坚持实地察看,实行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严把项目申报关。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认真落实上级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保障资金安全。同时,按照一项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县情实际,起草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进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将财政补助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绩效管理,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对2015年14个部门的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94亿元,将2016年21个部门的60个专项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37亿元。

问:今年种粮补贴是如何调整的?

答:今年,省财政厅、省农委联合印发了全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以前年度实行的部分农业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文件精神,今年将以前年度发放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三为一,统一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也称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合省级部门制定的政策及资金规模,我县出台了《射阳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明确我县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作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的依据,补贴标准是每亩110元。

问:今年我县出台的医疗托底救助政策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县党代会部署,今年我县出台了医疗托底救助试行办法,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类医保”人员因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三类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自负的医疗费用额度较大,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实施托底式救助。救助的对象分为三类人员:一是特困供养人员、城乡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困境儿童和困境在校大学生等8类贫困对象。二是全年患有重大疾病、经医保补偿后,自己承担医疗费用数额较大,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急难”对象。三是患有精神病、罕见病、尿毒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需实施肾移植或骨髓移植的患者等特殊病种对象。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救助标准。

问: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后学费是如何补偿的?

答:学费补偿政策2010年就出台了,目的是引导和鼓励全省高校毕业生到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支持和服务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今年,上级出台了新的学费补偿规定,较以往有较大幅度的调整。一是申请方式的调整。今年,对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在到基层单位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如果工作单位发生变动而且变动后仍然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应当在变动后3个月内提交变动申请。二是补偿方式的调整。新办法规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以前是分三年补偿完毕的。三是补偿标准的调整。现在,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额度按照在读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分学年确定的。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限额是2014年之后包含2014年入学的,每学年本专科生补偿8000元、研究生补偿12000元;在2014年以前入学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为每学年6000元。另外对补偿学费的基层单位较以往也略有调整。

问:参加会计专业职称考试的时间和条件是什么?

答:目前,在岗的会计人员主要参加会计初级和中级两个等级的职称考试,这两个等级的考试时间和要求都不一样。会计初级职称,也就是以前所称的会计员和助理会计师,现在统称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这个考试报名条件比较宽松,只要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在岗会计人员,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间是每年的11月份,考试时间是次年的5月份,考试内容是主要是《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这两门科目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同时考试合格。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也就是说以前所称的会计师。参加此资格考试的人员,不仅需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对学历和会计工龄也有些硬性的规定,大专毕业学历的,从事会计工作必须达到5年;本科毕业学历的,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在4年以上。考试报名时间是当年的4月份,9月份考试,考试内容是《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三门,三门必须在两年考试年度内全部考试合格。所有职称考试都是在财政部会计评价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在其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县财政局会计科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在网上缴报名费。这些环节少一个都不行,规定时间一到,财政部、省财政厅的网站就关闭。

问:我县“尊老金”补助是如何发放的?

答:为了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质量,从2011年起,我县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从今年7月份起,“尊老金”的标准有所提高,目前的发放标准是:80—89周岁每人每年84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144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尊老金”补助从去年开始通过“一折通”按月打卡发放。

问:如何申请高中助学金补助?

答:近年来,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贫助学政策。这些扶贫助学政策是由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实施,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补助的发放。高中助学金资助的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籍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期1000元,平均资助面为在校生数的15%。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成三等进行资助,资助标准分别为每学期1250元、1000元、750元。对孤残学生、低保家庭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照顾。申请补助,首先由学生家长带相关材料到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学校报到县教育资助中心审批,审批后上报市、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备案。扶贫助学经费由财政部门拨付到学校,学校采取一次性或按月的方式发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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