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民政局党委副书记杨为宏就相关问题答社会公众问
答:2016年,我们将以确保建成省级“现代民政示范县”为目标,全力推进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一是大力兴办民生实事。着力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县养老中心,努力打造江苏一流的示范养老中心。二是健全完善保障体系。建设县、镇、村三级救助窗口,完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残疾人等低收入困难人群的兜底保障体系。制定落实患重大疾病居民的托底救助办法,着力解决因病返贫、因贫无钱治病的问题。三是推进基层民主。精心做好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现“政社互动”全覆盖,社会组织发展达到省定标准。
问:请你介绍一下我国和我县老龄化的形势?
答: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2亿人,占总人口比重的15.5%,也就是我国的老龄化率达15.5%,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5年底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达18.23万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8.85%,老龄化水平略低于全省19.65%的水平,为积极应对老龄化,近年来,我县采取多项举措,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努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问:面对目前严峻的老龄化形势,我国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有哪些法律法规?
答: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我国于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适应新的老龄化形势,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2013年7月1日施行。为应对老龄化带来的经济、社会问题,我省于2015年12月出台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老年人有哪些权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哪些处罚措施?
答:对老年人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国家的法律规定所有公民都享有的权利和利益,老年人同样享有;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要,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应享有的特殊权利。主要内容有:从国家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赡养扶助的权利;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劳动权利;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等。这些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不允许任何入侵犯。包括从国家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赡养的权利、婚姻自由权、财产所有权、继承权、房产权、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劳动权利、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
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如下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八章第七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具体主要以下几点:第七十三条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第七十四条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第七十五条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六条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七条侮辱、诽谤老年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七条侮辱、诽谤老年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九条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或者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一条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有哪些内容?
答:2015年12月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 明确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统筹规划;力求更加清晰地界定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四方的养老责任和互补机制,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主体作用,努力构建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共同应对的发展格局;确定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优先领域,强调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政府建立多层次的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这些制度安排和规范,将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的法规制度,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问:我县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宗旨是什么?有哪些功能、服务内容、服务方式?
答:服务宗旨:为政府分忧、为老人解愁、为天下儿女尽孝、为和谐射阳出力。
服务内容: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供救助服务、孝心服务、家政服务、健康服务、咨询服务和预约服务等6大类服务。救助服务。主要帮助老人紧急联络特服电话120、110、119。对于突发事件以及突发疾病、患有老年痴呆症等需要帮助的老人,可通过老年手机SOS红色按键呼叫养老服务平台。平台根据情况,联系120、110、119紧急救援,或通过老年手机卫星定位系统确定走失老人的所在位置,帮助寻找老人。孝心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助行、助餐、助浴、助购、助洁、理发及敲门等方面服务。根据老人需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指派社会服务商或社工、志愿工作者,上门陪同老人出行、走亲访友,上门做饭或送餐上门,上门帮助老年人理发、洗浴,陪同老人购物或送货上门(如代充液化气)等,帮老人保洁、洗衣、陪老人聊天,安排专人每天到空巢、高龄老人住处敲门询问老人生活状况,以防突发状况。家政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住家保姆、钟点工、房屋维修、管道疏通、家用电器维修等方面服务。服务信息平台指派社会服务商或社工、志愿工作者,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长期使用的家庭保姆、临时服务的钟点工、以及房屋修缮、下水道疏通、家用电器维修等服务。健康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看病服务、预约挂号、陪同就医、健康咨询、膳食指导、运动指导、精神关爱等方面服务;为患有常见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的老人提供上门询诊服务(如测高血压、测血糖等);陪同老人到医院就医,帮助预约、挂号;制定健康饮食菜单;指导老人合理安排健康活动;为重症老人提供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咨询服务。一是政策咨询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与民政事务相关的政策咨询服务。如救助政策与标准、养老政策和信息、殡葬类优惠政策及收费标准;向老人提供养老政策及相关信息;为需入住养老机构等服务的老人提供信息服务;提供殡葬惠民政策等方面咨询服务。二是法律咨询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诉讼代理、律师约请、纠纷调解、合约公证、等法律方面援助服务。三是查询告之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如天气、交通路况、市政建设和突发公共事件等方面信息。预约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预约用药提醒、代缴相关费用、代收寄邮件等服务。
服务形式:各村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与服务商、志愿者以及社工签订《射阳县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确定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组织或个人。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平台12349服务电话,提供下列形式服务:日间照料。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上门服务。重点为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或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行、助餐、助浴、助购、助洁、理发、家电维修及敲门等方面服务。志愿服务。各村居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挖掘现有资源,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邻里互助。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负责老人日常生活、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等。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老年人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目前,我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落实如下老年人优惠政策:①老年证政策: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优待证(绿卡)进入全国各地旅游景点,凡收取门票的一律实行半价,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优待证(黄卡)到全国各地旅游景点门票免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办理的优待证(黄卡)免费乘座县内公交车。②尊老金政策:具有我县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进行属地管理,采用财政“一折通”形式,一人一卡,按月申报发放。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300元。如有80周岁以上的老人仍未享受到尊老金的,可到村(居)、镇(区)民政办申请。③安康关爱行动政策:我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属、子女带好投保老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记录好身份证号码),前往所住地村(居)、镇(区)民政办、县老龄办即可办理相关手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交老年人意外伤害险30至50元,75岁以上老年人风险减半,意外伤害赔付最高额1.5万元,药费最高可报销5千元。
问:老年人有哪么多优惠政策,老年证如何办理?
答:具有我县户籍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需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1寸红底照片到县民政局五楼老龄办办理。办理的老年证分2种,60周岁以上办理的是绿卡,70周岁以上办理的是黄卡。
问:如何申请低保?
答:1、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镇区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镇民政办受理,组织人员入户调查、评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对所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入户抽查,符合条件的对象通知镇级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审批入保。2、申请时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离婚证、协议书、病历证明、子女入学证明,按要求出具房产、车辆等相关证明。3、低保申请是以家庭为单位不是按人或按份办理,应称为一户低保,该户若符合低保条件,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则均为低保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