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强化培训、保障资金——— 我县人防工程建设再“加码”
本报讯(记者 周蓉蓉 通讯员 陈青)人防工程是战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战备设施,也是日常服务和应急支援的基础性工程,其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水平直接决定着防护效能发挥和服务功能的体现。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我县紧紧抓住城市化发展机遇,将持续发力人防工程建设,守护鹤城百姓安宁。
抬高政治站位。省市人防部门明确要求各县区开展人防地下停车位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问题。县住建局将成立人防地下停车位违规使用整治领导小组,有序推进人防地下停车位违规使用专项整治工作。
建立健全制度。我县相关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人防工程的使用进行业务指导和专项监管,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使用保障措施。同时,要求各维管单位要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对人防区域内的人防工程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给人防办,确保人防工程完好无损,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按照核准的平时使用功能和有关使用要求投入使用;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实行“谁使用、谁维护”的管理制度,未交付使用的新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已交付使用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由使用人负责。
强化专业培训。我县将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解决当前人防工程“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切实提高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还将聘请一些有人防工程维护专业知识的专家组织开展关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培训,培训主要从两方面入手,解读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讲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专业技术知识,逐步提高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水平。
保障维护资金。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要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平时使用证制度,与人防办签订使用协议,并承诺不得出售人防地下停车位、出租期限不超过3年,承诺在人防地下室出入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租赁价格严格按照县发改委、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射发改发﹝2020﹞64号)相关标准执行。县人防办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及群众投诉反映进行专项跟踪督查,确保这项工作按时保质真正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