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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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啤酒后驾驶摩托车被罚千元并记12分

2020-05-26 17:14:26

本报讯(通讯员 陈冬平)5月23日晚上8点多钟,盐城交警支队抽调30多名警力来到射阳县城开展异地执法,在幸福大道与达阳路交汇处的十字路口设置检查点,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

晚上9点钟左右,一辆二轮摩托车进入检查区域,驾驶员发现前面有交警检查,便迅速准备调头逆向逃离,结果被执勤的交警拦截。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2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经询问,驾驶员王某称,晚上下班后,几个工友聚在一起小吃,期间经不住劝说,就喝了一瓶啤酒,认为自己驾驶的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差不多,又不是开私家小汽车,没有啥关系。面对驾驶员的错误认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铁骑中队队员许祥元对他进行了严厉批评,同时告知他只要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或等于50毫升,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摩托车,就属于机动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王某将面临罚款一千元、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满十二分并暂扣六个月等处罚。

得知所要面临的处罚,驾驶员王某悔不该当初:“早知道会受到这样的处罚,打死我也不会喝那一瓶啤酒了,这一千块钱得买多少啤酒啊?而且六个月之内还不能开车,真是太懊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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