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6-07-14 09:31:58
射阳宝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依法应缴纳2024年、2025年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52587.36元;王霞杰,依法应缴纳2024年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2500元,以上两家单位/个人未按时缴纳。《公告》见报起,两家单位/个人须在7日内到射阳县水利局办理缴纳手续,并将上述应缴款交至射阳县财政局。逾期不缴纳,将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进行追缴。
射阳县水利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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