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就业、社保、人才等工作主线把“民生温度”转化为“发展力度”
问:就业困难人员是如何认定的?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之后有哪些帮扶政策?
答:一直以来咨询比较多的“4050补贴”,在规范化名称上即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在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以下9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低收入人口的;(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三)特困职工家庭的;(四)残疾的;(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八)优抚对象家庭的;(九)军队退役的。认定后的帮扶政策主要有三种:一是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单位全额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二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低缴费基数的三分之二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三是对通过市场化途径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
问:今年4月底,市政府办印发《盐城市返乡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今年以来,县人社部门在这方面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全市“返乡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精准落实信息采集、平台搭建、技能培训等工作任务,出台《射阳县招引在外人士返乡就业创业补贴办法》,为确保政策落地,联合各镇区对村居负责人、网格员逐一开展现场培训宣讲,实现政策宣讲培训“家家到”,同步打通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让惠民举措能直达基层,实现“镇镇到,人人到”的服务效果,充分调动基层力量积极性,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另一方面,持续扩容岗位资源,确保信息精准推送,让在外人士及时掌握家乡机遇。从前期人群筛选到现场政策解读,再到后续服务保障,全链条发力让“归雁回巢”更顺畅。
问:渐进式延迟退休新政实施后对个人退休会有什么影响?是不是必须延迟?虽然到龄了,但想迟点退休可不可以?
答:国家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是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即从今年元月起,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开始逐步延迟。
原先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的女工人,从2025年1月起,法定退休年龄每2个月延迟1个月,最终逐步延迟到55周岁。比如1975年12月出生的女工人,本月正好到达50周岁,但她的法定退休年龄要推迟6个月,就是到2026年6月。
原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和60周岁的人,从2025年1月起,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最终分别延迟到58周岁和63周岁。比如1970年12月出生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和1965年12月出生的男性,本月分别到达55周岁和60周岁,他们的法定退休年龄要推迟3个月,就是到2026年3月。
但这种延迟也不是一刀切,职工到达最低缴费年限,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说,不能早于原先的50、55和60的周岁年龄。
关于到龄了,但想迟点退休可不可以?根据政策,除非职工个人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否则应当按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来办理退休手续。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所在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最长可再弹性延迟三年退休。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即不适用弹性推迟),其他人员弹性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同意。
不管选择什么样的时间节点退休,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应当在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
问:领取社保待遇人员为什么要进行认证?认证方式有哪些?
答: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国家从制度上保障全体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和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待遇资格认证关系到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也是防止重复领取及死亡冒领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情形发生的重要措施,一般是一年认证一次。领取社保待遇主要有:企业职工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企业职工遗属补助等,领取待遇人员可以在上次认证后的一年内任意选择时间及方式进行认证,认证方式有大数据比对、人脸识别认证、社会化服务认证,其中大数据比对是指社保经办机构(省级)通过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问: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近年来,我县深入实施“黄海人才计划”,“三星人才”申报需要哪些条件?可以享受哪些补贴?
答:“黄海明珠人才计划”中“三星人才绿卡”申报条件具体是指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我县企业和社会组织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认定为我县“三星人才”的,可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和探亲交通补贴等4项补贴,生活补贴为3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500元/月、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双一流”本科生1500元/月和普通本科生1000元/月;租房补贴为对在射阳无住房的人才,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双一流”本科生700元/月、普通本科生600元/月,享受期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为5年内在射阳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标准分别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本科生10万元;探亲交通补贴为非射阳籍大学生3年内给予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问:企业和劳动者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安全可靠吗?
答: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其订立过程须通过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完成,其法律效力与传统纸质劳动合同相同。从政策依据方面讲,省人社厅印发的《江苏省电子劳动合同适用指引》,明确了江苏人社一体化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为政府公益服务平台,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和电子用工协议等提供免费服务。从技术支持方面讲,电子劳动合同系统是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采用先进的“区块链”技术,确保电子劳动合同的数据安全不被篡改,同时可追溯可查询,有效防范合同风险。再有,电子签章方面,单位签章,发放的是国信安全电子印章,其签章文件具有第三方认证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合法性,也是省厅认可的数字证书。个人签名,由省一体化信息平台提供,确保合同签署双方身份真实有效,避免代签、冒签等风险。因此,基于省人社一体化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签发的电子劳动合同是安全可靠的。
问:社会保障卡丢失了,怎么补办?在哪里办理?
答:社保卡丢失后,可以进行正式挂失与补办,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原社保卡合作银行任意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随后到合作银行网点或人社经办服务网点现场补办新卡。若需紧急冻结卡片以防盗用,可先行办理临时挂失:一是人社功能挂失,可以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 办理,临时挂失有效期为7天。二是金融功能挂失,根据卡面所示银行,拨打对应银行的客服热线,按银行规定办理金融账户临时挂失。
问:以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职工退休身份参保缴费,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有差别吗?
答:无论是以职工身份,还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都按照统一的计算办法,根据本人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退休年龄等因素计发基本养老金。
问:失业了可以领失业金,要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领多久?
答:申请失业保险金主要有三个条件: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每次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