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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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桥镇纪委监督“河长制”助力“河长治”

2025-02-18 11:22:49

本报讯(通讯员 黄海 王永青 孙迪) “如果发现排污现象,你们将如何处置?关于现存的问题如何协调解决?”去年以来,兴桥镇纪委聚焦辖区内河道“四乱”问题,紧盯河长制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等,通过“河长+纪检”措施,切实打通了河道保护“最后一公里”。

兴桥镇纪委联合镇河长办,结合境内河流特点,配备镇、村两级河长28名,并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任务清单和涉河问题清单,按照清单任务督促各责任河长抓好任务落实,并结合县河长办交办问题整改进行专项督办、现场督查和“回头看”等,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河长制网络体系。此外,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随身携带小喇叭等形式,面对面向辖区群众宣传爱河护河的生态理念,提升群众人居意识,引导群众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

常态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镇级河长对河流的水质、河岸垃圾、污水排放等方面坚持每天巡查,并督促落实村级河长和相关部门每周巡河不少于2次的工作制度,各河长实地查看辖区内河道保洁、安全隐患等情况,将巡河过程利用微信群上传巡河日志,将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县河长办,确保严在经常、抓在日常,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截至目前,该镇已开展巡河121次,排查出的32个河道“四乱”问题已全部整治完成,河道面貌大为改善。

紧盯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力行“监督的再监督”。持续践行“一线工作法”,突出基层导向,实地察看河道生态建设、水质和水量、河长制公示及工作人员履职等情况。督促镇河长制办公室、镇水利站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各责任部门清理整治工作部署不及时、推进不到位、问题整治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提醒;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同类问题反复发生、重大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予以责任追究。同时,通过问题上报、问题整改、水质提升来降低预警等级和巡查频次,正向激励河长履职。

下一步,兴桥镇将继续健全“河长+纪检监督”工作联动机制,继续对辖区河流展开联合巡河,发动群众参与共治,以扎实作风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的迫切需求,护航绿水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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